通知期內請假
8/1 向公司遞信辭職,Last day 應該係7/2,我要求提早走,即Last day為31/1
咁當中1/2-7/2代通知金點計?同埋公司係咪可以係我一月份工資到扣除代通知金?如果唔夠扣又唔補錢,公司係咪可以追討番我?
另外由18/1開始我就請左病假,但我無醫生紙,公司有無權追番我病假無醫生紙期間的代通知金?
8/1 向公司遞信辭職,Last day 應該係7/2,我要求提早走,即Last day為31/1
咁當中1/2-7/2代通知金點計?同埋公司係咪可以係我一月份工資到扣除代通知金?如果唔夠扣又唔補錢,公司係咪可以追討番我?
另外由18/1開始我就請左病假,但我無醫生紙,公司有無權追番我病假無醫生紙期間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