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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vs 懷孕歧視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June 13, 2014, 16:24 (4283 天前) @ Kit

由於在僱傭合約上沒有清楚訂明有關安排, 一向只是按公司多年來的慣例來實行, 現公司是算是更改合約條款嗎?
因公司只有2名員工, 突然的條款更改說是針對個人,還是全公司推行, 好像沒有分別.......

如僱傭合約上沒有清楚訂明及只是按公司多年來的慣例來實行,都算是合約的一種。根據僱傭條例: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陎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另外如公司只有2名員工,突然的條款更改,如沒有針對個人,而是2名員工都要跟隨就比較難說是歧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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