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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職

by , Friday, February 02, 2018, 01:16 (2958 天前)

想請問,我一月4號入職,有試用期三個月
但是我想在二月3號辭職,剛好一個月
我需要給公司7日通知嗎?還是可以馬上走?

試用期辭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February 02, 2018, 15:27 (2958 天前) @ 林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試用期內的首個月,無需通知期 或 無需代通知金
‧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 或 相應代通知金

就 閣下個案而言,1月4日入職,2月3日離職,屬試用期內的首個月,是無需通知期 或 無需代通知金。如2月4日才離職則屬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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