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糧問題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只要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而僱傭合約內(包括口頭或書面、明言或暗示)訂明可享有年終酬金的僱員。
凡於 1997 年 6 月 27 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至於年終酬金的款額:(1)僱傭合約內雙方指定的款額。 或 (2) 如果沒有指定,則爲年終酬金的「到期支付日」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
按照《僱傭條例》,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
由於資料不足,請提供進一步資料方能準確解答。我們只能作一假設,假設 閣下僱傭合約寫明年終酬金是“酌情支付”,即合約有書面條件,則發放與否全在於僱主。
當然,如僱主決定發放,假設合約又沒有指明年終酬金款額,基於佣金是工資的一部分,在計算每月平均工資時是需要包含在內的,即年終酬金是底薪+佣金。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