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食飯時間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目前只有僱員在受僱期內可以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等條文,並無用膳或小休時間的條文。
當然《僱用青年(工業)規例》及《僱用兒童規例》是設有法定用膳及休息時間,但是對象是15-18歲青年。此外,《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亦規定,每名僱主均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故是否有午膳及休息時間以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為準! 所以要了解閣下入職時與僱主有否就這方面作協商,請告知方能準確解答。
工會認為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其中包括為僱員作適當的休息及膳食安排。如不為長時間工作的僱員安排膳食或休息時間是不人道及不合理的行為, 閣下應向僱主爭取。當然,休息或午膳時間是否享有薪酬則另作別論,此處僱員是需要留意的。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