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求係月薪扣回出錯的第13個月糧,辭職時該如何計算?
多謝 閣下查詢。 閣下的問題與同日作諮詢的EVA的問題非常相似,工會為其提供的回應可供 閣下參考 (合約無訂明,係咪一定無雙糧 - Eva, 2018-02-23, 17:57)。
《僱傭條例》「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條文已說明扣工資原則。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
相關法例條文: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當然,任何情況下,僱主或僱員如有任何勞資糾紛或權益追討,均可以透過勞工處、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解決。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