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警告信即炒不補錢?
其實我於5月頭已經遲職, 但要三個月通知, 上星期我老闆無la la 比咗三封警告信我即炒唔補錢, 我去咗勞工處比哂資料, 約咗下星期同老闆會面, 應該點應對我才可以成功取回我的人工呢??
其實我於5月頭已經遲職, 但要三個月通知, 上星期我老闆無la la 比咗三封警告信我即炒唔補錢, 我去咗勞工處比哂資料, 約咗下星期同老闆會面, 應該點應對我才可以成功取回我的人工呢??
多謝閣下的查詢,按照勞工法例,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理的命令;
‧行為不當
‧欺詐、不忠實;或
‧慣常疏忽職責
注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由於未能得悉三封警告信內容,因此建議致電工會電話2779-3766張小姐查詢或請留電。
若果3封警告信以遲到及曠工為由,但遲到及曠工的日期已經有一段時間,並且合約並無訂明3封警告信會被即時解僱,只有員工通知,這樣可否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