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annual leave及假期工作
本人打算3月8日辭職,按一個月通知last date 是4月8日,由於公司工作日是星期一至五,我last working day 是4月6日。 現有2個問題-
1) 公司早已在2月初已批准我3月下旬請annual leave 一星期。請問此請況公司是否有權不容許我放annual leave? 或要求我extend last date?
2)上司要求我在通知期內的紅假及星期六日工作。按公司規定,這會補假。由於我last working date 是4月6日,理應沒法完成補假,請問我會否獲得補假的薪金 ?是怎麼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