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如果無訂明,係咪一定無雙糧 ?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年終酬金是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13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因此,只要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並且合約訂明有年終酬金,僱主才需要向僱員發放。當然合約條款除了以『書面、明示』方式訂明以外,亦可以以『口頭、暗示』的方式訂立。
就 閣下個案而言,若公司實際上一直在相對固定的日子發放相對固定的金額作為雙糧;再加上 閣下所述,假設公司招聘你時對外所刊登的招聘廣告寫明有雙糧;再推論 閣下與公司入職或任職時會否訂有口頭發放年終酬金的條款呢? 所以,雖然合約沒有年終酬金條款,但 閣下的情況會否符合上文法例所說的書面、明示及口頭、暗示呢!(合理期望)
不過, 閣下要留意享有按比例年終酬金的條件:
1. 僱員在一個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 個月
2. 在酬金期滿後仍然繼續受僱;或 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由於資料不足,未能準確解答,只能作一些假設,實際情況還是需要視乎具體情況和文件資料而定。如有任何爭議或追討, 閣下可透過勞工處、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解決。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黃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