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無理強迫員工加班
本人是合約員工,公司屬銀行業,上司強迫員工平日加班至晚上十時,以及在星期六加班(均會有補水)。
1.請問,員工是否有權拒絕平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呢?
2.另外,即使員工完成手頭上的工作,仍需留坐在辦公室陪同上司加班,這上司是否屬濫用職權?
3.如果拒絕加班,公司是否會因此而說我不聽從公司合理的指示呢?(合約上寫:星期一至五朝9晚6)
本人是合約員工,公司屬銀行業,上司強迫員工平日加班至晚上十時,以及在星期六加班(均會有補水)。
1.請問,員工是否有權拒絕平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呢?
2.另外,即使員工完成手頭上的工作,仍需留坐在辦公室陪同上司加班,這上司是否屬濫用職權?
3.如果拒絕加班,公司是否會因此而說我不聽從公司合理的指示呢?(合約上寫:星期一至五朝9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