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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僱主係米一定要7日內出糧?

by Yannie @, Saturday, March 31, 2018, 00:45 (2902 天前)

我3月23號last day正常計7日內出糧就應該係30號,但前公司HR冇通知仲去左旅行咁我係米可以告間公司?

離職後僱主係米一定要7日內出糧?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April 03, 2018, 16:01 (2898 天前) @ Yannie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列明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假設 閣下3月23日為最後工作日,公司最遲需於3月30日或之前發放工資予僱員,法例已指明: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我們建議 閣下先向僱主表達法例的規定,要求儘快支付工資。如有需要時 閣下則可透過勞工處、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追討。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黃先生/儲先生/陳小姐/邱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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