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期跟星期六日是否可用來扣除無薪假?
我份工是全職,五天工作制。自己的大假已用完,曾拿了一些無薪假
由於公司比較自由,一般都是等離職才扣回已用的無薪假
請問若我辭職,法定假期跟星期六日是否可以用來扣除無薪假??
例如:::
若我4月30日辭職,工作至5月31日,之前已用了7天無薪假,月薪10000
$10000(月薪) / 31天(5月日數) = 322.58(日薪)
5月1日至5月7日將會沒工資,因為扣除7天無薪假
所以5月的薪金將會是由5月8日至5月31日計起計,共24天 x 322.58(日薪) = 7741.92(5月月薪)
這樣對嗎?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