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辭職後可否請大假?????
向公司辭職後,在通知期內可否請大假? 僱主可以唔批? 有冇勞工法例相關條文
向公司辭職後,在通知期內可否請大假? 僱主可以唔批? 有冇勞工法例相關條文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規定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至於“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 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按上文法例,放取年假要由僱主及僱員雙方達成日期協議,即是說僱主拒絕員工通知期內放取年假的申請,並無違法,而僱員亦不可以單方面決定年假放取的日期。所以,如 閣下有需要放取,我們建議與僱主進行良好溝通,最終達成放取的雙方協定。
當然,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
請 閣下提供進一步資料,方能準確回答。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 6黃先生/陳小姐/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你地答得好詳細,好認真。相信背後唔係一個人努力,而係一班同事花左唔小心機、時間、精力去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