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有薪病假
如何計算有薪病假
公司於員工合約上寫明一年有6天有薪病假,但我並不清楚公司是如何發放以及計算有薪病假的薪金。
我公司月薪和OT是這樣計:
月薪$10,000
5天工作週,2天休息日
每天基本工作8小時(不包括飯鐘1小時)
每月只要累積工作時數滿170小時加沒有遲到就可以獲得勤工$500
170以上的工作時數為OT,OT每小時$50
例如1個月有30天,工作22天,每天工作10小時,8天休息,沒有遲到,該月員工將收薪以下金額:
月薪$10,000+(實際工時220[22天x10小時]-基本工時170)xOT$50+勤工$500
=$13,000
如果我請病假一天(遞交有效醫生證明),工作21天,每天同樣工作10小時,8天休息,沒有有遲到,公司時這樣計算薪金:
月薪$10,000+ (實際工時210[21天x10小時]-基本工時170)xOT$50+勤工$500
=$12,500
在這情況下,公司是否該計算有薪病假(每天基本工作時數8小時)?沒有計的話, OT的時數是否沒有計算合支薪?
如果公司應該要把有薪病假(每天基本工作時數8小時)算進去,公司要補薪是8小時X$50= $400 還時一天平均薪金?
還是說, 公司未有扣減薪金就是有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