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雇主拒絕出糧
你好,
本人從事物流SALES, 在2018年4月14日正式離職, 本應離職後可以收取當月分的人工, 但HR方面說因本人之前所跟進的客戶有欠公司款項USD 800, 故此要求本人與客戶追討欠款才發放人工給我, 所以想查詢雇主是否有權扣起本人的薪金? 和本人應怎樣處理這個事件? 謝謝.
你好,
本人從事物流SALES, 在2018年4月14日正式離職, 本應離職後可以收取當月分的人工, 但HR方面說因本人之前所跟進的客戶有欠公司款項USD 800, 故此要求本人與客戶追討欠款才發放人工給我, 所以想查詢雇主是否有權扣起本人的薪金? 和本人應怎樣處理這個事件? 謝謝.
多謝 閣下的查詢。
按《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
結合閣下當前情況,僱主無權扣薪,並必須於4月20日須向閣下清付所有法定權益。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黃先生/陳小姐/邱先生/儲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