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遲出糧聯絡HR問題 by Chan, Monday, May 07, 2018, 20:00 (2864 天前) 辭職後雇主遲出糧,但打電話比舊同事拎HR電話,但回覆因已離職,所以不可以直接比HR電話,要自己透過前上司/公司接待處電話駁線,先可以聯絡HR, 這樣合理嗎?
辭職後遲出糧聯絡HR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y 14, 2018, 15:47 (2857 天前) @ Chan 多謝 閣下的查詢。 按《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僱主如果沒有能力支付工資,須立即根據僱傭合約的規定,終止與該僱員的合約。僱員如果超過 1 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為避免爭議,僱員在行使這條文所賦予的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他的決定。 如出僱主蓄意欠薪則屬違法,請馬上勞工處落案。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黃先生/陳小姐/邱先生/儲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