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5.5天工作 離職日為禮拜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y 14, 2018, 15:46 (2857 天前) @ CHAN

多謝 閣下的查詢。

按《僱傭條例》,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

4月7及8日兩天當中,其中一天是休息日,有薪無薪視乎合約而定。另外一天是不獲僱主指派工作的日子,或屬無薪。假如以往月份輪休亦獲支薪,視為俗成習慣,僱員可以合理期望為由追討少付薪酬。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黃先生/陳小姐/邱先生/儲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