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年假可以點追討?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如計算上出現分數,皆進爲整數計算。
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所有解僱補償。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就 閣下個案而言,如僱主在你離職後七天內仍未支付賠償,即拖欠按比例年假薪酬,已屬違反《僱傭條例》,建議 閣下可先向 僱主表達法例的要求,如有需要時才透過勞工處、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作申索。
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黃先生/陳小姐/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