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任九天仍未簽約, 請問離職有什麼需要注意?
剛到任九天,公司一直以繁忙為由仍未安排簽約。
觀察公司運作後想離職,請問有什麽需要注意?
瀏覽部份查詢,可以如何防止僱主不承認聘用及拒絕發薪? 另外,是否未簽約而未滿一個月便能即日離職?
剛到任九天,公司一直以繁忙為由仍未安排簽約。
觀察公司運作後想離職,請問有什麽需要注意?
瀏覽部份查詢,可以如何防止僱主不承認聘用及拒絕發薪? 另外,是否未簽約而未滿一個月便能即日離職?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
就 閣下個案,假設已入職九天,即使未簽署書面合約,但已可說明僱主已正式聘用 閣下,因為合約亦可以口頭形式訂立。如 閣下選擇辭職,則要留意通知期的問題,在試用期內首個月內,終止合約可無需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相關法例條文: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至於九天工資,按法例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否則違法。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