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bonus問題
你好, 本人是簽full time合約, 最近依照公司程序辭職, 合約上列明假若沒有完成一年合約, 則需扣bonus, 卻沒有寫是扣什麼bonus, 或扣多少bonus, 公司卻以此為由, 由我正式上班的一天開始扣, 不單不給我最後一個月工資, 還要求我給回三萬多元, 由於我的bonus佔整體薪金的一大部分, 他們這樣扣我, 我的工資連最底工資也不過, 他們這樣做合法嗎?
你好, 本人是簽full time合約, 最近依照公司程序辭職, 合約上列明假若沒有完成一年合約, 則需扣bonus, 卻沒有寫是扣什麼bonus, 或扣多少bonus, 公司卻以此為由, 由我正式上班的一天開始扣, 不單不給我最後一個月工資, 還要求我給回三萬多元, 由於我的bonus佔整體薪金的一大部分, 他們這樣扣我, 我的工資連最底工資也不過, 他們這樣做合法嗎?
多謝 閣下的查詢。請進一步告知合約就“bonus”的內容方能準確解答,因《僱傭條例》雖有年終酬金條文,但不知可否與 閣下所指的“bonus”對應到。
閣下指『bonus佔整體薪金的一大部分』,我們可否理解為bonus其實是你的工資的一部份。按法例,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假若屬工資,僱主如非法扣除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如需準確解答請提供更資料。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邱先生/陳小姐/儲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