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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過試用期,星期六請病假當1天扣定半天計算

by hoittck @, Saturday, May 26, 2018, 09:56 (2847 天前)

如題未過試用期,星期六請病假當1天扣定半天計算
同事未到試用期請事假紙寫半天,我應當1天還是半天,
另外未過試用期沒有長短週~為何未過試用期都可有長短週放?

未過試用期,星期六請病假當1天扣定半天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May 29, 2018, 10:35 (2844 天前) @ hoittck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只有疾病津貼、有薪病假累積、病假醫生證明書*(病假紙)等有明文規定,至於有薪病假*是扣一天還是半天,則要看僱員的病假實際上是休一天還是半天,不涉及試用期問題。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僱傭條例》並無“事假”相關的條文,所以公司批准員工放取的事假,應在批准前與員工達成雙方協定,避免爭議。當然扣一天還是半天,應以僱員的事假實際上是休一天還是半天,不涉及試用期問題。另外,長短週的規定,理論上亦不涉及試用期問題,因試用期條文主要是針對終止僱傭合約問題,法例詳文: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邱先生/陳小姐/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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