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計算
公司以未Confirm 2018年度新commission scheme為由, 由2018年1月開始至今, 暫時以2017年平均工資支付薪酬
問題一)如果commission scheme confirm 前離職, 可唔可以用2017年scheme計算, 追回2018年少出佣金?
問題二)如果仍然在職, 公司confirm 2018年scheme比2017年低, 公司可唔可以扣回之前出多的工資?
問題三)2018年度新commission scheme遲遲不通知員工, 不屬違法?
公司以未Confirm 2018年度新commission scheme為由, 由2018年1月開始至今, 暫時以2017年平均工資支付薪酬
問題一)如果commission scheme confirm 前離職, 可唔可以用2017年scheme計算, 追回2018年少出佣金?
問題二)如果仍然在職, 公司confirm 2018年scheme比2017年低, 公司可唔可以扣回之前出多的工資?
問題三)2018年度新commission scheme遲遲不通知員工, 不屬違法?
多謝 閣下查詢。鑑於資料不足,故難以準確解答。現只能作一假設:
假設 閣下所提及的2018 Commission Scheme並未公佈及執行,即無具體的落實時間(下簡稱「指明日期」),即雙方未就新方案達成協定。在此情況下,公司以2017 Commission Scheme計算亦合法。
問題一回應: 閣下如「指明日期」前離職,即已經終止僱傭只關係,舊公司任何待遇調整均與 閣下無關。
問題二回應: 「指明日期」後的佣金若比之前為低,公司亦不可扣除「指明日期」前已支付佣金,原因乃是「指明日期」前雙方是按2017 Commission Scheme計算。
問題三回應:《僱傭條例》中並無明文規定公司每年需就佣金調整scheme,只規定佣金乃屬工資的一部份,故commission scheme調整乃屬公司內部決定。假若公司沒有調整Commission Scheme,沿用舊有Commission Scheme,僱主是沒有違法的。
如需準確解答,請提供更多資料。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