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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係一個月四日例假定係每個星期一日例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ne 05, 2018, 11:21 (2837 天前) @ Ivan

謝謝你的查詢。

休息日
享有資格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休息日的定義
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休息日的安排
休息日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爲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 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只須一次過將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
• 非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口頭通知、書面通知或張貼僱員該月休假表均可。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如需準確解答,請提供更多資料。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邱先生/陳小姐/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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