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問遲一個月出糧係唔係正常 ?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工資期是指入職時合約或雙方就支付工資日期所達成的協定,就 閣下個案,假設工資期最後一天是3月31日,假若僱主無法於該日出糧,按法例僱主最遲需於4月7日或之前必須支付工資,否則違法。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陳小姐/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