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薪金計算
本人於2018年6月17日為最後上班日
有薪年假全部已放
請問我2018年6月1日至6月17日的薪金是多少
本人於2018年6月17日為最後上班日
有薪年假全部已放
請問我2018年6月1日至6月17日的薪金是多少
本人6月15日星期五被公司裁員炒左,補足1月代通知金及遣散費,但因未能在即日交待好工作交接事宜及收拾个人物品而需要假期後回公司繼續處理。
因公司五天工作制又加上星期一是公眾假,所以要星期二即18号才回公司處理。
請問公司是否須要補回16日至18日3天有薪假給我?
多謝 閣下查詢。 就 閣下提及的薪金計算,鑑於資料不足,請提供更多資料方能準確解答,如月薪是多少? 休息日是否有薪?
一般計算當月每日平均工資公式是:月薪 / 當月日數 X 上班日數(包括休息日*)
*這裏是假設休息日屬有薪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多謝 閣下的查詢。假設6月15日公司以1個月代通知金及支付遣散費即時解僱 閣下,即該日後 閣下理論上已非該公司僱員。工作交接一般應是僱主在僱員正式離職前*作好安排,而非解僱後,原因乃是僱員有權拒絕該項要求。
*即在職期間
假若即時解僱後,僱主仍有需要作工作交接安排,而前僱員亦同意協助,則雙方可達成一個協議,包括該工作交接期間的工資如何計算,甚至僱主考慮順延解僱日期。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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