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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咭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June 21, 2018, 17:07 (2821 天前) @ Wai pan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缺勤,但僱主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就 閣下個案,假若僱員能充份舉證上述沒有打咭的日子是有按時上/下班,如閉路電視、同事證明等,僱主應充分了解及查證,若僱員所說屬實則需支付工資,而非直接扣減工資了事,否則亦會有違法例,涉及非法扣減工資。當然,僱主可就沒有打咭給予僱員適當的警告(口頭或書面)。

就此,我們建議 閣下向僱主提交相關已上班的證明,要求其作出查證。如有需要才透過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解決。法例詳文: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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