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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休息日與薪資問題

by SAM @, Saturday, June 23, 2018, 13:23 (2819 天前)

你們好!我有兩個和我發主題有關問題想咨詢下。

1,我4月25號(星期三)第一天開工。當月到30號,做左六天。講明是七天有一天有薪假。出糧時是六天薪資。請問我是否享有一天假日或人工?

2,我在6月20號正式填好離職書,最後一天工作日是26日。即是說明一個星期通知期。(飲食工場),到今天為止六月份放了三天假,其中一天為端午節,請問我到離職日還有幾天合法休息日。
今天公司是補左兩天假我,一天是休息日,一天是大假,即是做到明天24號就不用再開工。
另補充:五月份是逢星期二放,加五一放了五天。

離職休息日與薪資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June 23, 2018, 14:45 (2819 天前) @ SAM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從4月25日至6月26日(連頭尾在內),共63個曆日,換言之,在該期間閣下享有不少於9天休息日。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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