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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病假返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June 25, 2018, 10:10 (2817 天前) @ Chung gor

多謝 閣下查詢。由於閣下未提供例如公司合約內容及已入職年期等基本資料,現只是根據閣下於網上提供的簡單資料,謹覆如下。

關於有薪病假的累積以及疾病津貼的計算法方法,請參閱《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五章:疾病津貼」
網址: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5.pdf

《僱傭條例》只有提及領取疾病津貼的條件,條例並沒有提及病假返工的安排。按條例所示,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 款 5 萬元。

如在有薪病假期間,僱員有權拒絕上班,並應好好在家休息;僱員上班,即表示身體無恙,故請閣下深思熟慮。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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