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一個月的工資計算方法
我在上個月6月1號開始工作,28號離職。
月薪HK$9000
公司對我上個月的工資計算方式是
9000*12個月/365天=$295.89/每天
我工作28天,請了半天病假,而且上個月有端午節假期,所以扣我1.5天的薪金
295.89*(28-1.5)=7841.1
總薪金是7841.1
請問這種計算方式是否正確?未做夠一個月用365天來計算日薪?
我在上個月6月1號開始工作,28號離職。
月薪HK$9000
公司對我上個月的工資計算方式是
9000*12個月/365天=$295.89/每天
我工作28天,請了半天病假,而且上個月有端午節假期,所以扣我1.5天的薪金
295.89*(28-1.5)=7841.1
總薪金是7841.1
請問這種計算方式是否正確?未做夠一個月用365天來計算日薪?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均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法定權益: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病假、工傷病假,以及在僱主同意下放取的假期。
按上文,《僱傭條例》並無明確規定當月薪酬如何計算,因為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會產生最大影響。就 閣下提及公司是『年薪除以365天』,即休息日屬有薪,每間公司計算都可能存在不同,有除365天;亦有除平均30天等,但以 閣下入職首個月,『月薪 除以 當月日數 = 每日平均工資』計算最為準確。
在 閣下提供的資料中,工作28天當中有半天無薪病假*和一天無薪法定假期#,即計算公式:$9000 / 30天 = $300 X (28-1.5天) = $7950。
*病假不足連續性4天
#未受僱滿三個月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