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問題 by camellia_ry, Wednesday, July 04, 2018, 00:11 (2809 天前) 本人是全職五天工作。5月16日提交了離職信,信裡寫了最後工作天為6月31日。後來經雙方協議,把最後工作天為提前為6月16日(周6)。但收到的6月薪酬卻只有15天的工資。請問公司是否有觸犯勞工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