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不合理解僱

by Annielau @, Wednesday, July 11, 2018, 01:56 (2802 天前)

你好,我有一些事情需要請問您們。9/7被口頭通知解僱,但並沒有說什麼時候last day。10/7被通知11/7不需要來上班,並沒有說什麼理由。這算是無理由的即時解僱嗎?會不會有什麼違約費用?我已經過了試用期,合約上寫明解僱是一需要個月的書面通知。公司並沒有發書面通知,只是口頭通知,這也計算嗎?由於公司財政困難,代通知金也要下個月出,按照勞工法例應該7天內把代通知金發給解僱人員吧?這些情況我應該怎麼處理?麻煩您盡快解答,十萬個謝謝。

不合理解僱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July 12, 2018, 09:39 (2800 天前) @ Annielau

多謝 閣下的查詢。假若情況趕急建議 閣下即時致電本會2779 3766權益熱線尋求解答。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