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發病假錢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僱員因工傷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僱主須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直至工傷病假完結或有判傷結果為止。
假如僱主無合理辯解而逾期7天仍未支付有關款項,即屬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所以, 閣下如有需要可透過勞工處將個案呈上區域法院,向僱主提出訴訟申索工傷病假錢。當然,閣下想申請法援,必須符合其經濟及案情審查,詳情可瀏覽https://www.lad.gov.hk/chi/las/civil/ap.html,至於需時多久就要以勞工處、法援署及法院審訊進度而定,現階段無法解答 閣下。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