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糧
六月份的薪金公司七月七日給我現金票,可是我不見了,七月八日已通知公司重出一張給我,我有沒有權要求公司在我通知他們重出現金票後的七日內給我新的現金票?
六月份的薪金公司七月七日給我現金票,可是我不見了,七月八日已通知公司重出一張給我,我有沒有權要求公司在我通知他們重出現金票後的七日內給我新的現金票?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是規定工資需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但就 閣下個案,假若僱主在知悉 閣下不小心將工資支票遺失事件後,應盡快重新補發。當然,這裏涉及的程序或行政就要 閣下與公司了解及溝通清楚,僱主亦應避免墮入『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的法網』。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