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resign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July 21, 2018, 15:24 (2791 天前) @ Kiki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在試用期內的首個月終止僱傭合約,無需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閣下可即日向僱主提出終止合約*。另外,僱主須在終止合約日後7天內支付工資,否則違法。 *假設屬連續性合約,而合約或雙方按法例協定了試用期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