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通知期問題
我仲係試用期內既 我試用期既底薪得6000 佢寫明如果辭職 要比通知金的話 我係以底薪咁除開
但我講辭職時係7月28日既下班時間 即我果一日已經五當為一日 變左由7月29日(星期日計為第一日)
咁我既問題分別有:
1. 我返7日係應該有一日假 我講左辭職 仲應該享有而一日假 平時我係只放星期日既 咁即係 我仲有無一日假放?
定一定要做到8月4日為止? 因為8月5係星期日 我一向係放假 但咁岩我8月5已經係我離開左公司既日子 咁應該點計假既野?
2. 佢講明左3個月試用試後人工會加 即底薪都會加既 咁到底到時我應該賠錢的話 我係以6000底薪咁計 定佢新合約所講既底職咁計?如果我係試用期內已經講左辭職 我都五會簽佢份新合約的話 因為過左試用後 底薪係會多幾千蚊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