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生效日期錯誤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雖然, 閣下與僱主訂立的書面合約出現年份錯誤,但亦會參考其合理性,即開始日是2018年7月x日,合理地理解結束日應是2019年9月x日,故合約是否已沒有約束力是具有爭議的。不過,基於僱員的權利、利益保障,建議 閣下就上述錯誤儘快向僱主提出修正。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