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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的出糧方式和日子一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ugust 06, 2018, 15:01 (2775 天前) @ man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儘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包括工資。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回應1:公司不可以未經 閣下同意代簽收,如有任何意外公司需承擔所有責任,包括重開支票。
回應2、3:法例並無規定『工資或解僱補償』的支付方式,轉脹過戶/現金/支票均可,只要雙方均認同以該方式處理。僱主有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責任,僱員亦有收取責任,如本人無暇親臨領取,建議以『授權信』方式授權一位親友代領,等同一些禮品代領方式。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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