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薪金計算
剛工作了一個月,請了半天病假,根據合約未過試用期,病假為no pay, 但因該星期工作不足五天,星期六日的薪全會否因為半天假而一同扣掉
剛工作了一個月,請了半天病假,根據合約未過試用期,病假為no pay, 但因該星期工作不足五天,星期六日的薪全會否因為半天假而一同扣掉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除非僱傭合約條款優於法例規定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按法例,病假並不會中斷僱員的受僱期及年資,而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故該星期 閣下仍可享有法例或合約賦予的休息日。假若休息日屬有薪,則僱主仍要支付該些休息日的薪酬予 閣下。。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