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閣下的查詢。請告知多放的三天假期是什麼假? 為何僱主有此決定? 方能準確解答。由於不清晰,我們只能作一假設,假設該三天是無薪假,但《僱傭條例》中並無無薪假的條文,故要以雙方所達成的協定為準。
假設放假協定是7天屬每月的有薪休息日,3天是無薪假,按法例若僱員缺勤,僱主可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的。至於是否多放三天假,亦應以雙方的協定為準! 當然,一些僱主亦會因公司或業務運作需要採用停薪留職*的決定,要員工休無薪假。
* 法例對停工是有規定的,詳閱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1.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