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內請病假一天,會否被公司追討額外付一天薪金? by Ceci , Wednesday, August 08, 2018, 16:45 (2773 天前) 你好,本人七天通知期的最後一天要請病假,請問會否被公司追討額外付一天薪金? 另外,如果星期六日是有薪,公司會否因爲未夠1星期,而不計該星期六日的薪金? 謝謝
通知期內請病假一天,會否被公司追討額外付一天薪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ugust 23, 2018, 12:39 (2759 天前) @ Ceci 多謝 閣下查詢。就 閣下個案而言,如 閣下能提供有效醫生紙證明 閣下不宜工作,即可放取相關病假,包括通知期內。當然,病假如只有1日,僱主是有權不發放當日五分之四的疾病薪酬,但亦不能反追討僱員一天的代通知金。 至於休息日,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而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 即是說,原則上僱員如受僱不足7天是不能享有休息日的,但由於 閣下提供的資料不清晰,需提供進一步的資料方能準確解答。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