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辭年假 by CC0079 , Tuesday, August 28, 2018, 22:57 (2753 天前) 本人年假 14天,以 8月31日 為最後一天 想問有薪年假年度計算 2017-2018 年假為未放 0 2018-2019 年度未使用,公司是否需要發放 一年14天 不足一年的平均假期給我?
請辭年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September 17, 2018, 13:48 (2733 天前) @ CC0079 多謝 閣下的查詢。基於資料不足,如需準確解答請提供更多資料? 如入職日期,合約針對年假部份的內容等。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 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