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僱員比飯錢
本人一向有自己帶飯習慣
即使工作地方有免費飯供應,本人亦不吃
但本年度開始,僱主規定每名員工必定要繳付4百元飯錢,即使不吃亦要繳交
本人只是一名草根階層打工仔,1個月要繳付4百元對我來說實在是太多
請名僱主有沒有觸犯任何勞工法例
本人一向有自己帶飯習慣
即使工作地方有免費飯供應,本人亦不吃
但本年度開始,僱主規定每名員工必定要繳付4百元飯錢,即使不吃亦要繳交
本人只是一名草根階層打工仔,1個月要繳付4百元對我來說實在是太多
請名僱主有沒有觸犯任何勞工法例
如果僱主只係叫你畀, 咁唔會即刻犯法, 你可以唔畀, 佢都吹你唔漲
但如果你唔畀, 僱主之後直接响你人工裡面扣, 你又冇同意過既, 咁就可以報勞工處
呢個情況直接扣糧係犯法既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但其中並無要求僱員繳付膳食費用的條文,即是要以僱傭雙方協定為準! 閣下可向僱主提出自備膳食,不會享用僱主提供的膳食,不繳付該$400。
至於法例規定僱主扣減僱員膳食費用的前提是『供應了膳食予僱員』,假若僱員並無享用該膳食,原則上僱主是不可扣減相關費用的,否則涉及非法扣減工資。當然,這裏需要 閣下提供充份證據,從無享用過僱主提供的膳食。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