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勞工做不滿一個月的薪資算法
請問一下 我是領月薪的勞工 工作滿兩年
之前6/15日離開前公司 六月到15日前休了四天假
請問我的六月薪資應該是要
(一個月薪水) /30(天) X 15(天)
還是要扣掉四天假
(一個月薪水) /30(天) X 11(天)
因為前公司說因為當月沒做滿足月
只能算有上班的日子
這樣對嗎?
感謝
請問一下 我是領月薪的勞工 工作滿兩年
之前6/15日離開前公司 六月到15日前休了四天假
請問我的六月薪資應該是要
(一個月薪水) /30(天) X 15(天)
還是要扣掉四天假
(一個月薪水) /30(天) X 11(天)
因為前公司說因為當月沒做滿足月
只能算有上班的日子
這樣對嗎?
感謝
多謝 閣下查詢。首先要詢問及清晰四天假是什麼假方能準確解答,有薪休息日? 年假?
現先假設為年假,則 閣下工資應發放至2018年6月15日,即15天。相反,該假如為有薪休息日*,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按法例 閣下該半月只能享有兩天的休息日,除非 閣下合約規定休息日為兩天除外。
*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
假若 閣下每週休息日為兩天並屬有薪,則 閣下工資應發放至2018年6月15日,即15天。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