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在職證明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並無『在職證明給予』的條款,即是說是否給予在職證明予離職僱員,全由公司或僱主決定。
但對合約則有規定,按法例如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就算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上述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