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身亡
早幾日往勞工處追討我的薪金,開了檔案排了期到調解會議,今日剛得知僱主得了重病,到調解會議日期前幾日他要到醫院動手術,有機會身亡的,就算他手術成功也要休息,所以調解會議日相信他不會出現,我想問如果那日他不出現,咁勞工處會怎樣安排我的個案?如果他不幸身亡,我及舊同事的薪金到時是否可向破欠基金申請?
多謝閣下的查詢,如僱主身亡首先要視乎公司是否會因此而遣散,如僱主身亡是有其他繼承人或股東接手,閣下都可以向其追討。如公司遣散或僱主無力償還債務(如:工資),閣下是可以向破欠基金申請。另外閣下可以放心,正常來說閣下在勞工處落案時,填寫的表格中已經有初步申請破欠基金的內容,因此閣下其實已經申請左破欠基金,現在只是確定公司遣散或僱主無力償還債務,閣下便可以去勞工處繼續進行其餘申請手續。如需要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