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金計算
本人九月六日辭職,應該LAST DAY 係十月5日,但本人有4日大假.
我想提早走...咁我十月一日係咪無人工?
本人九月六日辭職,應該LAST DAY 係十月5日,但本人有4日大假.
我想提早走...咁我十月一日係咪無人工?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假設 閣下與僱主達成協定,可於通知期內即2018年10月2日至5日放取有薪年假,則 閣下的受僱期是截至10月5日止,只要 閣下10月1日前已受僱滿三個月,即可享有法定假日的薪酬。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