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計多了人工
出糧後會計說發現他計多了錢,原來應是40/hr,而他卻計了50/hr。我是否要歸還該筆款項?
另外,因為不是只有我被會計計多了錢,若會計只叫我一人歸還又是否合法?
出糧後會計說發現他計多了錢,原來應是40/hr,而他卻計了50/hr。我是否要歸還該筆款項?
另外,因為不是只有我被會計計多了錢,若會計只叫我一人歸還又是否合法?
涉及金額約300元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