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通知期後仍工作的薪金計算 by Kiki, Friday, September 21, 2018, 15:41 (2730 天前) 上月遞左信辭職,1個月通知期到9月15日,公司希望我做多兩星期到9月底,想問呢兩星期既星期六日放假,公司是否需要計返薪金?如果中間有1日紅日公眾假期,係咪都會有薪金支付?
1個月通知期後仍工作的薪金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September 26, 2018, 11:48 (2725 天前) @ Kiki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假設 閣下遞信後,僱主即要求延長通知期至9月30日,在這情況下僱傭雙方均同意延長是可以的。而延長之僱傭期,一切薪酬福利理應不變,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薪酬。除非僱主表示9月15日是終止僱傭關係後再聘用,則另計。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