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後解僱
是連續性合約,每星期超過18小時,那過了3個月試用期後可以解僱的理由分別有甚麼?請解答謝謝
是連續性合約,每星期超過18小時,那過了3個月試用期後可以解僱的理由分別有甚麼?請解答謝謝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主隨時隨地都可以解僱僱員*,只不過需按照《僱傭條例》給予僱員應得的解僱補償(如適用)。法例詳文: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懷孕僱員、有薪病假/ 工傷期間、參加工會活動等除外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