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收工後請病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September 29, 2018, 15:30 (2721 天前) @ fire

多謝 閣下查詢。相處有關問題可以有以下解讀:

1)假如當8月1日出全薪,即意味當天並不是有薪病假。另外,8月2日至8月4日的日子,亦並非有薪病假,由於有薪病假的連續性被終斷(少於4天),故8月2日至8月4該三天當缺勤處理,不獲支薪。

2) 假如「文件大於現實」,即使「8月1日返了工」,因為「醫生證明書」日子涵蓋日期由8月1日起至8月4日止,而閣下又乎合放取有薪病假以及領取疾病津貼的法律條件,故該4天權作有薪病假處理。

3) 假如公司酌情處理欲優於法例亦可,8月1日出全薪及8月2日至8月4日三天當有薪病假。但此做法三者當中機會較低。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